一、目的和意义
为适应社会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夯实基础、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规范大类招生培养模式及专业分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大类分专业和培养模式决策,以及分流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 长: 俞度立 冯赫
副组长:李大字
组 员: 韩永明 卢罡 尹嫱 袁洪芳
秘 书: 吴佳伟,雷文
三、总体情况介绍
大类情况介绍 | ||||||||
大类名称 | 计算机类 | 年级 | 2021 | |||||
当前大类总人数 | 330 | 总班级数 | 13 | |||||
实际参与分流人数 | 330 | 不参与分流 直接返回原专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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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专业完成学年学期 | 2021-2022-3 | |||||||
培养计划执行学年学期 | 2022-2023-1 | |||||||
大类分专业后情况介绍 | ||||||||
专业名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通信工程 | 电子信息工程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人工智能 | |||
拟接收学生人数 | 120 | 55 | 55 | 50 | 50 | |||
拟设置班级数 | 5 | 2 | 2 | 2 | 2 | |||
班级名称 | 计科2101-05 | 通信2101-02 | 信工2101-02 | 数据2101-02 | 智能2101-02 |
四、具体工作内容及相应时间节点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备注 |
1 | 宣传和动员 | 春季学期第1-16教学周 | |
2 | 志愿填报 | 春季学期第17-18教学周 | |
3 | 考核与录取 | 小学期第2-3教学周 | |
4 | 公示与上报 | 小学期第3教学周 | |
5 | 其他工作 | 春季学期第1-19教学周 |
五、志愿填报
1.分流的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每名学生需按意愿顺序填报5个志愿,志愿上报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不可空缺或重复填报某一专业;志愿填报不全时,其空缺志愿按照服从分配处理。
六、考核方案
1、在名额充足的情况下优先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
2、若报名人数超过专业拟接收人数,则在学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的基础上,以学生第1-2学期正考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出现两名或以上学生同一志愿下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且该等级志愿所在专业只剩有限名额无法满足此部分学生的情况,则依次参照《高等数学A(Ⅰ)》、《高等数学A(Ⅱ)》、《线性代数A》、《程序设计基础》、、《高级语言程序实践》正考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录取方式
1、按照“遵循学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学生成绩优先”原则,检索学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尚有余额,则该生完成专业分流;若名额超出预收人数,则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筛选,直到该专业接收名额满为止。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学生,若其第二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参加第二志愿专业排序与录取,录取方式如上。未被第一和第二志愿录取的学生,则按此规则依次参加后续志愿排序与录取,直至全部学生分流。
2、2020级及以前的学生,如果参与过相应年级的大类分专业,则通过学籍异动(含复学、降级、退伍、转专业等)进入2021级的大类后,在分流时保留学生降级之前的专业背景,不参与2021级的大类分专业而直接回到原专业学习,且不占分流名额;2020级及以前的学生,如果未参与过相应年级的大类分专业,则通过学籍异动(含复学、降级、退伍、转专业等)进入2021级的大类后,参与2021级的大类分专业。
3、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完全而未被专业录取的学生,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大类专业中进行调剂。
八、结果公示
(二)公示地点:昌平校区图书馆507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办公室外公告栏;学院网站https://cist.buct.edu.cn/
(三)公示期:三天
联系方式:电话80191328;企业微信,搜索“吴佳伟”。
九、其他
1. 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专业分流结果公示确认后,不得随意变更。
2. 本方案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