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支组织制度

时间:2011-02-16浏览:47

一、 团总支学生会定位:

北京化工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隶属于中共北京化工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总支委员会,同时接受共青团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的领导。

二、 团总支学生会部门设置: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分为团总支工作和学生会工作两部分。分别由两位辅导员老师负责指导。团总支下设组织素拓部、宣传部、《蓝田》院刊部、真爱行动社和院志愿者团五个部门;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学习部、人力资源部、文艺部、体育部、公关部六个部门。

三、 领导机构成员构成:
1、 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对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负总责。设副书记一名,副主席若干(原则上不超过两个),负责分管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设立主席助理,职能为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对外代表我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主要力量。
2、 部长:各部门设部长一名,负责统一协调所在部门的全部工作,代表所在部门对团总支学生会负全责。
3、 副部长:各部门设副部长若干(原则上不超过两名),负责协助部长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分工由各部按实际情况决定。

四、 部门职能(祥见部门简介) 会议制度
一、 团总支学生会会议分干部例会和各部门例会。
二、 干部例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项目的组织和策划,颁布相关制度与条例以及决定相关人事任免等相关事宜。
三、 在特殊情况下,经书记处主席团商议决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处理相关紧急情况。原则上由副书记或主席主持会议,并负责安排相关事宜。
四、 召开会议的部门必须提前两天将会议的有关事宜(包括会议时间、参加例会人数以及是否需要多媒体)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安排。
五、 各部门会议由部门相关负责人组织召开,并全权负责处理相关情况(包括安排场地、制定主持人等)。
六、 各种会议表决时,以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特别重大提案以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并上报有关部门。
七、 各种会议都应当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整理与保管。
八、 各种会议均提倡高效与务实,相关发言人员应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若需开长会,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九、 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作风,鼓励与会人员积极思考,多提意见。原则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原则。对于会议决议有异议者,可保留意见,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
十、 因故不能参加大例会或部门例会的成员应提前通知会议的负责人,否则作缺席处理。
十一、 无故缺席达三次者,作自动退出院会处理。
十二、 会议记录人员职责如下
1. 对该次会议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记录。
2. 详细记录该次会议的内容。
3. 会议记录须有该次会议负责人的签名。
十三、团总支学生会每周只能申请三次教室。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门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