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类2023年级大类分专业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25浏览:11

一、目的和意义

为适应社会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夯实基础、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规范大类招生培养模式及专业分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大类分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大类分专业和培养模式决策,以及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 长: 冯赫 王友清

副组长:李大字 崔玉

组 员: 韩永明 卢罡 张帆 袁洪芳

秘 书: 吴佳伟,雷文

三、总体情况介绍

大类名称

计算机类

2023级总人数

359

2023级招生计划数

350

实际参与分流总人数

350

实际不参与分流总人数

9

2023级招生计划中

当前实际就读人数

349

不参与分流的其他类型学生人数(双培留学等)

0

过往留级学生中

计划参与分流学生人数

1

过往留级学生中

不参与分流学生人数

9

分专业前班级总数

12

分专业后班级总数

13

分专业完成学年学期

2023-2024-3

培养方案执行学年学期

2024-2025-1

大类分专业后情况介绍

专业名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招生计划数

(人数总和=B

125

56

57

56

实际拟接收人数(人数总和=A1

125

56

57

56

拟设置班级数

5

2

2

2

班级名称

计科2301-05

通信2301-02

信工2301-02

数据2301-02

专业名称

人工智能




招生计划数

(人数总和=B

56




实际拟接收人数(人数总和=A1

56




拟设置班级数

2




班级名称

智能2301-02




注:考虑到学生学籍异动因素的影响,2023-2024学年第3学期分专业工作开展前,各专业实际接收人数将按照实际参与分流总人数进行调整。

四、志愿填报

分流的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每名学生需按意愿顺序填报5个志愿,志愿上报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不可空缺或重复填报某一专业;志愿填报不全时,其空缺志愿按照服从分配处理。

五、分流指标

1、在名额充足的情况下优先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

2、若报名人数超过专业拟接收人数,则在学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的基础上,以学生2023-2024学年第1-2学期正考平均学分绩点为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出现两名或以上学生同一志愿下正考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且该等级志愿所在专业只剩有限名额无法满足此部分学生的情况,则依次参照《高等数学A(Ⅰ)》、《高等数学A(Ⅱ)》、《线性代数A》、《程序设计基础》、《高级语言程序实践》正考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六、录取

(一)普通学生的录取方式:

按照“遵循学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学生成绩优先”原则,检索学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尚有余额,则该生完成专业分流;若名额超出拟接收人数,则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筛选,直到该专业接收名额满为止。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学生,若其第二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参加第二志愿专业排序与录取,录取方式如上。未被第一和第二志愿录取的学生,则按此规则依次参加后续志愿排序与录取,直至全部学生分流。

(二)学籍异动学生的录取方式:

1.学籍异动前有专业背景的,不再参与2023级大类分专业,直接回到原专业学习,不占实施方案中各专业设定的分流名额;

2.学籍异动前无专业背景的(即学籍异动前在大类中):

1)若为2020级(含)以前的学生,应单独制定分流办法(分流办法在该部分学生填报志愿前公布),分流时应分流至原所在大类内的专业,且分流时不占实施方案中各专业设定的分流名额。

2)若为2021级(含)之后的学生,应参与2023级大类分专业,分流时占实施方案中各专业设定的分流名额。

3.其他类型学生的录取方式:

双培生、留学生等直接进入其入学录取专业即可,不占实施方案中各专业设定的分流名额;

4.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完全而未被专业录取的学生,由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大类专业中进行调剂。

5.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后复学返校的学生,若退役复学当学期转入年级已完成分专业的,则其可以选择直接进入原大类下的任意一个专业,或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生申请转入的院(系)应予直接接收。

七、结果公示

(一)公示地点:

昌平校区图书馆507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办公室外公告栏;学院网站https://cist.buct.edu.cn/

(二)公示期:三天

(三)负责解释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电话80191328;企业微信,搜索“吴佳伟”。

八、其他注意事项

1.2023级学生在大类分专业前已转专业,则不再参与原大类后续的分专业。

2.大类分专业结果以完成大类分专业相关工作流程后的公示为准。

3.专业分流结果公示确认后,不得随意变更。

4.本方案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