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党组织纪检工作队伍名录

时间:2024-04-17浏览:10

信息学院党组织纪检工作队伍名录

(一)学院纪检工作负责人:冯赫

(二)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王希

(三)学院教工党支部纪检委员

计算中心与实践教学中心党支部:周晓琳

电工电子教学中心党支部:陈磊

测控系党支部:王之洋

信工系党支部:冉琼

自动化系党支部:苑杨

计算机系党支部:才轶

院机关党支部:王歆然

(四)学院党风廉政监督员:袁洪芳


信息学院党组织纪检队伍工作职责

一、学院纪检工作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分析学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

(二)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和任务分工,督促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具体工作落实,每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自查,做好相关总结;

(三)负责督促所在党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机关有关精神、学校党委和纪委重要工作部署,督促所在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执行、巡视巡察和专项检查整改落实;

(四)参加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等重要会议,督促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负责对学院人事管理、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招生考试、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评优评奖、绩效分配等重点工作的监督及廉政风险梳理防范工作;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全面了解所在党组织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

(五)督促所在党组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协助校纪委做好所在党组织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对所在党组织受党纪处分党员的教育、帮助工作;发现所在党组织党员、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特别是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必须及时向校纪委报告;

(七)负责所在党组织党风党纪和廉洁教育工作。配合校纪委在所在党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主动结合单位特点开展特色教育活动;加强关键节点的廉政教育和提醒工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加强所在党组织纪检委员和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统筹安排;

(八)积极参加学校纪委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培训,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九)每年向校纪委和学院党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二、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纪检工作负责人落实、检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学院党组织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党员和干部遵守党内法规情况;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二)对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岗位聘任、干部推荐任用、人员聘用、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招标采购、考试招生、学术诚信、评奖评优、资产管理、津贴分配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纪检工作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党内外意见,了解党员、群众对学院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对发现党员存在的违反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纪检工作负责人报告并协助及时纠正和处理;对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四)协助学院党委做好相关谈话提醒、线索处置和案件调查工作。

(五)协助纪检工作负责人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教育,学习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及上级纪检机关会议精神;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

(六)指导、安排所属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七)积极参加学校纪委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培训,完成学校纪委或学院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八)每年向纪检工作负责人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三、学院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支部党员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

(二)监督所在党支部成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三)督促所在党支部及全体党员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

(四)督促所在党支部党员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对党员违纪问题协助组织调查。

(五)协助、配合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开展相关谈话提醒。

(六)考察了解所在党支部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帮助。

(七)听取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反馈。

(八)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有关会议和学习培训活动。

(九)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学院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有关政策、法规。公正廉洁,实事求是,维护国家和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学校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根据学院党委安排,出席或列席有关会议;参与学习讨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政策和制度规定;参加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参加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监察等相关的监督、检查。

(三)了解并向学院党委反映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定的情况;了解并反映学院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廉洁自律的情况;了解并反映党员群众对学院纪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转递师生员工对这类问题的举报、投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学院受理的申诉。

(五)按照学院党委工作安排,有权查阅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六)对所反映的意见、建议和问题,有权获得落实情况的反馈。

(七)办理学院党委委托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