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信息学院制定2012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信息学院复试分数线
序号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总分 | 政治 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 课一 | 业务 课二 |
1 | 081100 | 290 | 38 | 38 | 57 | 57 | |
2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90 | 38 | 38 | 57 | 57 |
3 | 083500 | 软件工程 | 290 | 38 | 38 | 57 | 57 |
4 | 085210 | 控制工程 | 290 | 38 | 38 | 57 | 57 |
5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290 | 38 | 38 | 57 | 57 |
注:上述1、2、3三个学科接收调剂生。
二 复试安排
1.报到时间、地点:
2. 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如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a) 复试通知书、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
b) 初试准考证;
c)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d)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e)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本人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北京化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学习成绩表。
f)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g) 复印件纸型为A4纸,复印件统一左侧装订提交。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h) 参加复试的考生交纳复试费100元。
3.复试时间、地点
a) 复试上机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专业)时间:
b) 复试专业课笔试时间:
c) 复试面试时间:
4.复试程序、方式
a) 复试上机考试:相关专业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
b) 复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选择综合1-5。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
c) 复试面试:请考生于
d) 复试面试要求:内容包括:报考专业所涉及的相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试;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毕业设计情况以及科研能力;侧重考查专业水平、逻辑分析能力、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考核方式包括随机抽取问题回答或随机提问的方式。用英语进行约简短会话,考查口语、听力及专业基础知识的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此外还考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使用
a)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共500分,其中专业笔试200分,专业面试300分(含英语听说能力)。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c)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d)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拟录取结果公示、体检等
a) 拟录取结果公示:
b) 体检时间:
7.其他注意事项
a) 考生离校前注意事项:①拟录取考生(调剂考生、非应届考生和外校应届考生)必须领取《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方能离校。②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合同书,填写、加盖公章后尽快寄到(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b) 考生离校后注意事项:①非应届考生凭《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到工作单位提取人事档案,按时寄送北京化工大学。②外校应届考生将《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交就读院校,不能在规定时间前寄来档案,须先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校填写后寄北京化工大学。③按研招办规定时间前寄出《人事档案》或《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不能按时寄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c) 北京化工大学应届毕业生不需领取调档函。
北京化工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