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信息学院发布时间:2016-03-17浏览次数:101

各推荐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正式启动。现将2016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工作重点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发挥政府奖励的导向作用,激发首都科技创新活力,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将继续强化政策引导,重点奖励四方面成果:一是促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奖励在世界科技前沿和关键技术领域有重大突破,体现北京创新水平,提高北京科技影响力的创新成果及创新团队;二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重点奖励在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缓解交通拥堵等方面,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科技成果;三是助力经济高端转型,重点奖励通过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方面发挥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的科技成果;四是推动科技惠及民生,重点奖励在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养老等领域满足百姓迫切需求,切实改善市民生活的科技成果。通过强化成果对首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贡献评价,引导、鼓励更多创新要素向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需求和关键环节聚集,凝聚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强大合力。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采取推荐单位推荐的方式。
(一) 推荐办法 

推荐单位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 (以下简称“推荐系统”,网址:http://www.bjjlb.org.cn)组织推荐。“推荐系统”于2016年3月8日开通,各推荐单位使用原推荐单位代码和密码登录。具体操作步骤请详细阅读“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 

(二) 推荐工作要求 

1.为加强推荐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内公示本单位本年度推荐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要求项目主要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推荐项目公示情况说明及格式见附件2)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过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期均要求7天以上。请各推荐单位将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在4月15日前随书面推荐材料一并报送市奖励办。

2.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应用1年以上(基础研究类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科普类作品发表要求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15年3月31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应在2015年3月31日前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3.2015年撤项项目及2014、2015年连续两年推荐但未获奖项目本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4.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发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一年度申报推荐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项目中重复使用。 

5.每位申报人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前三候选人参加本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 

三、申报推荐书填写要求 

申报推荐书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推荐项目应按照《201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手册”,可在市奖励办网站下载)要求,依所选择的项目类别按各类申报推荐书规定的格式如实全面填写。申报推荐类别分为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类、科学技术普及类。 

市奖励办将对部分推荐项目所填写主要科技创新、应用推广、经济效益情况等开展核查工作,核查不符实项目将取消该年度评审资格,请各推荐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①推荐书1套(原件);②推荐项目汇总表(从推荐系统中导出)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③科学技术普及类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申报推荐书具体要求:①书面申报推荐书要求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主件从“推荐系统”导出,需带有水印;②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单双面使用均可,申报推荐书附件不超过60页;③申报推荐书主件及附件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用彩页隔开),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装袋标识”(“装袋标识”从推荐系统导出)。

符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要求”,并有回避需求的推荐项目,可申请专家回避(相关要求及格式见附件3)。

五、推荐截止时间 

1.为保障网络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办按单位类型分别确定各推荐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请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网络推荐工作,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各委办局、区科委、企业集团公司、市科委相关专业中心等推荐单位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6日; 

(2)院所类推荐单位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7日;

(3)高校类推荐单位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

2.书面推荐材料报送日期为2016年4月14日-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总机:66188227、66186832、66187932、66189235

书面材料受理部门电话分机:602、603; 

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2层236室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