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2020年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人:信息学院发布时间:2020-05-28浏览次数:173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和我校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时间

1、硕博连读考生

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时间:65830-1200

2、公开招考考生

公开招考考生复试时间:66830-1830


二、复试程序、方式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622400之前),将本人亲笔签名(可以电子签名)的《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模板下载:https://graduate.buct.edu.cn/1395/list.htm)发送到邮箱:jincy@mail.buct.edu.cn


(二)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依托腾讯会议平台,ZOOM会议平台作为备选。

1、请考生准备好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或耳机)的电子设备,提前下载好两个面试软件,注册好账户,实名登陆,并调试好软件,于复试当天保持网络畅通。还需提前准备好二代身份证原件、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2每位考生面试开始前20分钟左右,面试秘书将以短信或者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开始的时间、会议号码及密码,请考生保证复试当天手机通讯畅通(以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考生凭会议号码及密码进入网络会议室参加面试,全程需开启摄像头和麦克风。

3、考生进入视频会议后,手持有效二代身份证,供面试小组秘书核对身份。考生本人、身份证要同时出现在屏幕中,且保证图像清晰。

4、核对身份后,考生用手机环拍四周,确保清场。并展示本人亲笔签名的《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现场确认知晓承诺书内容。考生务必保证诚信作答,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所在场所不得有其他人或考试相关材料。如有违反,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院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如果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视频面试条件的考生,或者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等情况,请在622400之前,联系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秘书金老师,电子邮箱为jincy@mail.buct.edu.cn,经批准后,可采取其他形式进行面试考核,否则无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1、公开招考考生

以综合面试为主,原笔试科目的考核内容涵盖在面试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准备5分钟的PPT,包含以下两部分内容:I、硕士期间学习成绩、英语以及科研成果情况介绍;II、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

2、硕博连读考生

复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准备5分钟的PPT,包含以下两部分内容:I、硕士期间学习成绩、英语以及科研成果情况介绍;II、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

(四)录取

复试小组在复试答辩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公平、公正的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结果

复试3天后在北京化工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栏目公示:https://cist.buct.edu.cn/bsyjszs/list.htm,拟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三、体检

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四、违规**处理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其他

1、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办法适用于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解释。


北京化工大学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5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