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第3学期自动化大类分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人:信息学院发布时间:2021-10-28浏览次数:3166

一、目的和意义

为适应国家新技术、新产业和新经济的发展需求,培养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高端复合型人才,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夯实基础、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规范大类招生培养模式及专业分流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机电工程学院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根据教务处相关规定,成立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两个学院以自动化类(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大类招生后的专业分流和培养模式决策,以及分流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 长: 杨卫民 俞度立

副组长:于洪杰 李大字

组 员: 段成红 马秀清 张东胜 陈国华 贺彦林 邢晓星

秘 书: 李翱 汪晓男 吴佳伟 雷文

三、总体情况介绍

大类名称

自动化类(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

年级

2021

当前大类总人数

620

总班级数

21

实际参与分流人数

620

不参与分流

直接返回原专业人数


分专业完成学年学期

2021-2022-3

培养计划执行学年学期

2022-2023-1

大类分专业后情况介绍(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之和应等于实际参与分流人数)

专业名称

过程装备与

控制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安全工程

机器人工程

自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

拟接收学生人数

120

160

50

50

160

80

拟设置班级数

4

6

2

2

6

3

班级名称

装备2101-2104

机械2101-2106

安全2101-2102

机工2101-2102

自控2101-2105,自实2101

测控2101-2103

四、具体工作内容及相应时间节点

序号

内容

时间

备注

1

宣传和动员

春季学期第1-16教学周


2

志愿填报

春季学期第17-18教学周


3

考核与录取

小学期第2-3教学周


4

公示与上报

小学期第3教学周


五、志愿填报

分流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每名学生需按意愿顺序填报6个志愿,志愿上报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不可空缺或重复填报某一专业;未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全时,其空缺志愿按照服从分配处理。

六、考核方案

1在名额充足的情况下优先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

2、若报名人数超过专业拟接收人数,则在学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的基础上,以学生20212022学年1-2学期的正考平均学分绩点为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出现两名或以上学生同一志愿下正考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且该等级志愿所在专业只剩有限名额无法满足此部分学生的情况,则依次参考《高等数学A(I)》、《高等数学A(II)》两门课程正考成绩算术平均分和《大学英语II》正考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录取方式

1、按照“遵循学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学生成绩优先”原则,检索学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尚有余额,则该生完成专业分流;若名额超出预收人数,则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筛选,直到该专业接收名额满为止。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学生,若其第二志愿专业未满额参加第二志愿专业排序录取录取方式如上。未被第一和第二志愿录取的学生,则按此规则依次参加后续志愿排序与录取,直至全部学生分流。

22020级及以前的学生,如果参与过相应年级的大类分专业,则通过学籍异动(含复学、降级、退伍、转专业等)进入2021级的大类后,在分流时保留学生降级之前的专业背景,不参与2021级的大类分专业而直接回到原专业学习,且不占分流名额;2020级及以前的学生,如果未参与过相应年级的大类分专业,则通过学籍异动(含复学、降级、退伍、转专业等)进入2021级的大类后,参与2021级的大类分专业,可以选择21级大类下所有专业。

3、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完全而未被专业录取的学生,由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大类专业中进行调剂。

八、结果公示

(一)公示方式:

线上和线下

(二)公示地点:

线下公示:昌平校区图书馆5层机电工程学院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办公室外公告栏;

线上公示:微信公众号——“北化机电”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https://cist.buct.edu.cn/

(三)公示期:三天

(四)负责解释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机电工程学院——电话010-80191321;企业微信,搜索“李翱”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电话010-80191328;企业微信,搜索“吴佳伟”

九、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专业分流结果公示确认后,不得随意变更。

2、本方案由机电工程学院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机实卓工班、自动化实验班待分流结束后进行选拔。


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