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和意义
为适应社会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夯实基础、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规范大类招生培养模式及专业分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大类分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大类分专业和培养模式决策,以及分流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 长: 冯赫 王友清
副组长:李大字
组 员: 韩永明 卢罡 尹嫱 袁洪芳
秘 书: 吴佳伟,雷文
三、总体情况介绍
大类名称 | 计算机类 | ||||||
2022级总人数 | 357 | 2022级招生计划数 | 350 | ||||
实际参与分流总人数 | 349 | 实际不参与分流总人数 | 8 | ||||
2022级招生计划中 当前实际就读人数 | 349 | 不参与分流的其他类型学生人数(双培留学等) | 0 | ||||
过往留级学生中 计划参与分流学生人数 | 0 | 过往留级学生中 不参与分流学生人数 | 8 | ||||
分专业前班级总数 | 13 | 分专业后班级总数 | 13 | ||||
分专业完成学年学期 | 2022-2023-3 | 培养方案执行学年学期 | 2023-2024-1 | ||||
大类分专业后情况介绍 | |||||||
专业名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通信工程 | 电子信息工程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专业招生计划数 (按2022级招生计划数填写) | 125 | 57 | 58 | 55 | |||
专业实际拟接收人数(按“实际参与分流总人数”填写) | 124 | 57 | 58 | 55 | |||
拟设置班级数 | 5 | 2 | 2 | 2 | |||
班级名称 | 计科2201-05 | 通信2201-02 | 信工2201-02 | 数据2201-02 | |||
专业名称 | 人工智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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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招生计划数(按2022级招生计划数填写)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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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拟接收人数(按“实际参与分流总人数”填写)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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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设置班级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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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名称 | 智能22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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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22-2023学年第3学期分专业工作开展前,各专业实际接收人数将按照实际参与分流总人数进行调整。
四、具体工作内容及相应时间节点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备注 |
1 | 宣传和动员 | 2022-2023-2学期开学初第1-4教学周 | |
2 | 志愿填报 | 2022-2023-3学期 | 在教务系统内统一填报 |
3 | 录取与公示 | 2022-2023-3学期 |
五、志愿填报
分流的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每名学生需按意愿顺序填报5个志愿,志愿上报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不可空缺或重复填报某一专业;志愿填报不全时,其空缺志愿按照服从分配处理。
六、分流指标
1、在名额充足的情况下优先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
2、若报名人数超过专业拟接收人数,则在学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的基础上,以学生第1-2学期正考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出现两名或以上学生同一志愿下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且该等级志愿所在专业只剩有限名额无法满足此部分学生的情况,则依次参照《高等数学A(Ⅰ)》、《高等数学A(Ⅱ)》、《线性代数A》、《程序设计基础》、《高级语言程序实践》正考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录取
(一)普通学生的录取方式:
按照“遵循学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学生成绩优先”原则,检索学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尚有余额,则该生完成专业分流;若名额超出预收人数,则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筛选,直到该专业接收名额满为止。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学生,若其第二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参加第二志愿专业排序与录取,录取方式如上。未被第一和第二志愿录取的学生,则按此规则依次参加后续志愿排序与录取,直至全部学生分流。
(二)学籍异动学生的录取方式:
1.学籍异动前有专业背景的,不再参与2022级大类分专业,直接回到原专业学习,不占实施方案中各专业设定的分流名额;
2.学籍异动前无专业背景的(即学籍异动前在大类中):
(1)若为2020级(含)以前的学生,应单独制定分流办法(分流办法在该部分学生填报志愿前公布),分流时应分流至原所在大类内的专业,且分流时不占实施方案中各专业设定的分流名额。
(2)若为2021级(含)之后的学生,应参与2022级大类分专业,分流时占实施方案中各专业设定的分流名额。
3.其他类型学生的录取方式:
双培生、留学生等直接进入其入学录取专业即可,不占实施方案中各专业设定的分流名额;
4.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后复学返校的学生,若其参军前在大类内且未参与过大类分专业,则其退伍复学后可以选择直接进入原大类下的任意一个专业,或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生申请转入的院(系)应予优先接收。
5.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完全而未被专业录取的学生,由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大类专业中进行调剂。
八、结果公示
昌平校区图书馆507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办公室外公告栏;学院网站https://cist.buct.edu.cn/
(二)公示期:三天
(三)负责解释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电话80191328;企业微信,搜索“吴佳伟”。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若2022级学生在大类分专业前已转专业,则不再参与原大类后续的分专业。
2.大类分专业结果以完成大类分专业相关工作流程后的公示为准。
3.专业分流结果公示确认后,不得随意变更。
4.本方案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