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计算机大类2024年级大类分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人:信息学院发布时间:2025-01-02浏览次数:17

一、目的和意义

为适应社会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夯实基础、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规范大类招生培养模式及专业分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大类分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大类分专业和培养模式决策,以及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 长: 冯赫 王友清

副组长:李大字 崔玉

组 员: 韩永明 卢罡 金铭 袁洪芳

秘 书: 吴佳伟,雷文

三、总体情况介绍

大类名称

计算机类

2024级招生计划数

350

2024级当前总人数

(分流前确定)

实际参与分流总人数

(分流前确定)

实际不参与分流总人数

(分流前确定)

分专业前总班级数

12

分专业后总班级数

13

分专业完成学年学期

2024-2025-3

培养方案执行学年学期

2025-2026-1

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人工智能

电子信息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招生计划数

(人数总和=A

125

55

115

55

实际拟接收人数(人数总和=B1

(分流前确定)

(分流前确定)

(分流前确定)

(分流前确定)

拟设置班级数

5

2

4

2

班级名称

计科2401-05

智能2401-02

信工2401-04

数据2401-02

(注:考虑到学生学籍异动因素的影响,2024-2025学年第3学期分专业工作开展前,各专业实际接收人数将按照实际参与分流总人数进行调整。更新人数时,原则上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比例进行调整)

四、志愿填报

分流的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每名学生需按意愿顺序填报4个志愿,志愿上报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不可空缺或重复填报某一专业;志愿填报不全时,其空缺志愿按照服从分配处理。

五、分流指标

以学生一年级前两个学期的正考GPA和正考加权平均分(均取小数点后两位)作为录取排序依据,其中,正考GPA为第一排序指标,正考加权平均分为第二排序指标额外安排笔试和面试。

六、录取

(一)普通学生的录取方式:

1.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即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平行志愿解读:平行志愿录取时,会将学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学生A>学生B>学生C……),然后按照顺序依次检索学生所填报的志愿(志愿1、志愿2、志愿3……),例如首先录取学生A,首先检索学生A的志愿1所选专业是否有余量,若有余量,则学生A直接被志愿1所选专业录取,其他志愿不再检索;接下来录取学生B,首先检索学生B的志愿1所选专业是否有余量,若已满额,则继续检索学生B的志愿2所选专业是否还有余量,若有余量,则学生B直接被志愿2所选专业录取,其他志愿不再检索;然后录取学生C……依次类推,直到所有学生被录取完为止。】

1)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即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学生按照正考GPA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正考GPA相同的,则正考加权平均分高者顺序在前。然后按照录取顺序依次检索学生填报的志愿,检索志愿时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检索,若检索到某一志愿时该专业尚有余额,则该生直接被该专业录取,完成专业分流;若检索到某一志愿时该专业已满额,则继续检索该生的下一志愿,直至该生被录取为止。接下来录取下一位次的学生,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该生的志愿……以此类推,直至所有学生被录取为止。

2)若通过正考GPA和正考加权平均分无法区分学生录取顺序的,则可参考学生的《高等数学A(Ⅰ)》、《高等数学A(Ⅱ)》、《线性代数A》三门课程正考成绩作为进一步排序的依据。

 ①以上3门课程正考总评成绩之和高者录取顺序在前;若所选所有课程正考总评成绩之和仍相同,则《高等数学A(Ⅰ)》正考成绩高者录取顺序在前;若所选所有课程正考总评成绩之和相同,《高等数学A(Ⅰ)》正考成绩也相同,则《高等数学A(Ⅱ)》正考成绩高者录取顺序在前;若所选所有课程正考总评成绩之和相同,《高等数学A(Ⅰ)》正考成绩相同,《高等数学A(Ⅱ)》正考成绩相同,则《线性代数A》正考成绩高者录取顺序在前。

 ②若通过以上所有方案仍无法区分录取顺序的,则录取顺序相同的学生同时进行录取(同时检索同一志愿顺序)。若录取顺序相同的学生在同一志愿顺序下的志愿专业相同,但该专业所剩接收名额无法同时满足上述录取顺序相同学生时,则该专业可突破当前专业招生计划超额录取。

注:上述所选课程若存在缺考或缓考情况,则以上课程在区分录取顺序环节时按0分计算。

(二)学籍异动学生的录取方式:

1.学籍异动前有专业背景的,不再参与2024级大类分专业,直接回到原专业学习,不占实施方案中各专业设定的分流名额;

2.学籍异动前无专业背景的(即学籍异动前在大类中),应参与2024级大类分专业,分流时占实施方案中各专业设定的分流名额。

3.其他类型学生的录取方式:

双培生、留学生等直接进入其入学录取专业即可,不占实施方案中各专业设定的分流名额;

4.因未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全未被录取的学生: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大类专业中进行调剂。

5.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后复学返校的学生:

1)参军前有专业背景的,退役复学时复学至原专业;

2)参军前无专业背景的,若退役复学当学期转入年级已完成分专业的,则其可在原大类下任选专业,或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3)参军前无专业背景的,若退役复学当学期转入年级未进行分专业的,则其可在大类分专业时根据个人意愿确定专业,该情况不占实施方案中各专业设定的分流名额。

七、结果公示

(一)公示地点:

昌平校区图书馆507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办公室外公告栏;学院网站https://cist.buct.edu.cn/

(二)公示期:三天

(三)负责解释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电话80191328;企业微信,搜索“吴佳伟”。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若2024级学生在大类分专业前已转专业,则不再参与原大类后续的分专业。

(二)大类分专业结果以完成大类分专业相关工作流程后的公示为准。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12